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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扩展黑龙江省2025年家电以旧换新消费补贴品类范围的通知

日期:2025-04-27 10:44 来源:黑龙江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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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扩展黑龙江省2025年家电以旧换新

消费补贴品类范围的通知

各市(地)商务、发展改革、财政部门: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4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56号)黑龙江省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2513号)《黑龙江省2025年家电以旧换新消费补贴实施细则》商联规20253号)工作要求,将群众喜闻乐见符合政策条件的绿色智能家电纳入补贴范围,决定在对冰箱、空调、洗衣机等原有12类家电商品进行消费补贴的基础上,进一步对空气净化器17类商品开展以旧换新消费补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时间

202551日至20251231日。

二、补贴品类及标准

(一)空气净化器、电磁炉(含电磁灶、电陶炉)、电风扇(含空调扇)、电压力锅、显示器(含显示屏、智慧屏)、打印机等6类商品开展以旧换新消费补贴上述6类商品必须具备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等级。其中,2级能效或水效等级的上述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20%。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二)对除螨仪、蒸烤机(含电蒸箱、电烤箱、蒸烤一体机)、取暖器(含电暖器、电暖炉、暖风机、空气能采暖机)、消毒柜、空气炸锅、制冰机、咖啡机、早餐机(含面包机、三明治机、面条机)、电吹风、挂烫机、破壁机(含榨汁机、豆浆机、绞肉机)等11类商品开展以旧换新消费补贴。经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审定,上述11类商品不具备能效或水效等级,依据国家文件规定,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三、有关要求

所有补贴产品必须在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完成备案,具备正规商品条码及SN码。其余事项严格按照《黑龙江省2025年家电以旧换新消费补贴实施细则》商联规20253号)有关规定执行。

责任编辑:开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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