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商务厅“清赖行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深入推动东北振兴的重要讲话和考察我省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三次、四次全会以及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突出问题导向,抓住关键环节,通过专项整治,主动履约践诺,强力督办检查,做到新官必须依法理旧账,旗帜鲜明地重塑商务系统重信守诺新环境,打好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攻坚战。
二、整治重点
聚焦政府不守信践诺、新官不理旧账,针对商务部门以换届、相关责任人调整或者当地政府政策调整等为由失责失信,违法制定政策、签订合同、作出承诺,商务系统公职人员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仲裁裁决败诉案件生效法律文书等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开展重点整治。
(一)商务系统中不履行有效合同、不兑现以会议纪要、文件等书面形式作出的合法承诺、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以及延迟履行、兑现、执行等损害市场和商务服务对象主体合法权益的。
(二)因商务部门责任导致有效合同不能履行、合法承诺不能兑现,损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不依法赔偿的。
(三)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商务部门改变规划、行政决定或者合同约定、合法承诺内容,损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不依法补偿的。
(四)财政资金支持、费用减免等方面政策规定发生调整,商务部门不按照有利于市场或者商务服务对象的原则执行相关政策规定或者合法承诺的。
(五)因商务部门责任违法违规签订合同、作出承诺、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不返还市场主体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不依法折价补偿或者不依法赔偿市场主体损失的。
(六)商务部门公职人员拒不执行法院裁决、仲裁裁决败诉案件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七)商务部门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不合理,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悖的。
(八)商务部门主管行业存在的新官不理旧账问题。
三、目标步骤
(一)工作目标
全面清理商务部门失信违诺事项。2019年底前,商务部门完成整治比例不低于50%,力争于2020年底前全部整治完毕,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的,必须由承办处室、单位书面写明原因,并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措施,确保严格执行。
(二)方法步骤
“清赖行动”专项整治工作分为自查建账、整治督办、考评验收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查建账(2019年4月)
按照本方案要求,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各市(地)商务(招商)部门全面开展自查并建立台账。
1、制定方案。各市(地)商务(招商)部门、直属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确定承办机构,并在各部门网站、厅网站和主要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务求取得实效。省商务厅此项工作具体由厅作风整顿办承办。
2、全面排查。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各市(地)商务(招商)部门要对截至2019年3月31日前面向市场主体出台的政策、签订的合同、作出的承诺进行全面清查,逐条逐项列出清单,做到全覆盖、无死角。重点排查的领域是招商引资、成品油、开发区、各口岸,特别要对全省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审查清理。
(1)全面查找问题。厅机关各处室、各市(地)商务(招商)部门除了收集汇总报送事项外,还要设置受理电话,由专人受理市场主体投诉反馈的失信违诺问题,对重点企业要主动走访调研,排查出的问题一并列入清单。省商务厅投诉受理电话:0451-87708146。
(2)梳理相关政策。商务部门要对本级招商引资政策进行全面审查清理,将梳理出的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相悖的政策条款汇总并逐级上报至本级政府。经调整后的优惠政策集中在当地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3)详细录入信息。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各市(地)商务(招商)部门负责对本级相关情况进行排查,并按要求填写《失信违诺事项清单》(附表一)。已经纳入国务院和省部署的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理范围的事项也要同时填报,说明完成情况并单独标注。
3、建立台账。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各市(地)商务(招商)部门要根据问题清单形成整治台账,经厅分管领导和市(地)主要领导审定后,逐级报送。地市情况报牵头处室,由厅牵头处室汇总后于4月29日前将附表一和整治台账一并报送省商务厅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451-87708146,邮箱:swtzfzdb@163.com)。
第二阶段:整改督办(2019年5月到10月)
1、自纠自查。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各市(地)商务(招商)部门对整治台账中的事项,要坚持分类施策,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一会一议、一事一议方式,逐企逐项提出处理意见,签订书面履行协议,明确办理时限,依法纳入预算,确定赔偿、补偿、清偿方案,限时清零。
2、跟踪检查。厅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组织联合督查组,对各市(地)商务(招商)部门、直属各单位清赖工作进行督办检查,通过驻扎式检查、重点事项个案督办以及随机走访当地企业、商会、社会团体等形式,对商务系统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跟踪检查,对整治不利事项列入督办台账,确保解决到位。
3、集中力量攻坚。对纳入督办台账的事项,划分类别、集中力量,挂牌督办,明确任务 ,限期办结。
第三阶段:验收追责(2020年1月,对2019年整治情况进行验收;2020年11月——12月,对整体整治情况进行验收)
1、考核验收。由厅机关各牵头处室对省商务厅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进行验收,对超期未办结事项提出处理意见,限期解决并进行内部通报。
2、惩治追责。对拖延整治、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的单位和处室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公开通报;对违规违纪违法需要追究责任的,提出问责意见,移送有权机关处理;对失信政府“老赖”列入失信名单,依法依规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并作为本单位、本部门干部考核考察、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
四、责任分工
省商务厅落实清赖行动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分工:
1、厅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商务系统清赖行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监督执行、向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定期报送信息等。
2、外资管理处牵头,其他招商处室、条约法律处配合负责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梳理审查与清理调整。
3、投资指导服务处牵头,其他招商处室、条约法律处配合招商引资合作中的合同不履行,违诺失信问题的清查。
4、开发区办负责我省各级开发区清赖行动。
5、省口岸办负责我省各类口岸建设清赖行动。
6、市场秩序和调节处负责我省各类成品油 行业清赖行动。
7、办公室负责营造舆论氛围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8、厅机关其他处室负责其主管行业的清赖行动。
9、厅直属各单位负责失信违诺自查,并向厅作风整顿办报告自查情况。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商务厅领导对各分管处室、部门实行包保责任制,具体事项整治实行包案制定,处室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包案责任人、推进措施和办理时限,并于4月29日前报厅作风整顿办。
(二)定期报送信息。厅机关各牵头处室、直属各单位自2019年5月开始,每月5日前将上月清赖行动专项整治、监督问责结果等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厅作风整顿办,由厅作风整顿办汇总上报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直至专项清理工作结束。
(三)营造舆论氛围。要做好正面宣传,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宣传报道商务系统清赖行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和决心力度,形成强大舆论声势。要加大反面曝光力度,对破坏营商环境、损害企业利益的失信违诺典型事项公开曝光,形成强烈的警示震慑效应。
(四)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发展意识,依法依规制定政策、签订合同、作出承诺,杜绝违法违规乱答应、乱承诺,树立依法行政、重商践诺的良好形象。要结合专项整治工作,研究出台有效措施,防止新增“新官不理旧账”问题,对专项整治后新出现的政府失信违诺问题,要加大追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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