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省商务系统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
黑商函〔2019〕941号
各市(地)商务(招商)主管部门,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近期,省委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我厅发来工作提醒函,要求做好2019年度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总结工作。根据《2019年全省商务系统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安排,全省商务系统作风整顿工作从2019年11月初进入总结验收阶段。为做好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总结验收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对照方案检视工作。各级商务部门要认真对照省委要求和省商务厅部署,按照《方案》中的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全面梳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法治环境专项整治三个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已经完成的或正在推进的,要重点看成效;对企业或群众反映强烈的事项,要重点进行“回头看”,落实效果不好的要深刻反思“从头再改”。对尚未推进或推进滞后的工作,要逐条查找原因,重点看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情况,确保完成年初既定的任务目标。
二、结合主题教育深入推进。各级商务部门要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推动改作风优环境工作往深里走、往实里做。一是厅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等第一批主题教育单位要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商务厅党组关于做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后半篇文章工作方案》和《关于做好迎接第一批主题教育单位整改落实“回头看”督导检查准备工作方案》部署安排,抓好涉及环境和作风问题的整改落实,尤其要紧盯群众最反感、市场主体最困扰、制约发展最突出的问题,一个一个解决到位,推动作风整顿工作走深做实。二是各市(地)商务(招商)主管部门等第二批主题教育单位要对照主题教育要求,认真检视改作风优环境中存在的问题,要主动检视、全面检视,做到不回避、不隐瞒,实事求是反映问题;要积极整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限期整改,以作风整顿检验初心变没变,使命记得牢不牢,让企业和群众看到作风整顿的成效。
三、坚持实事求是认真总结。各级商务部门要认真总结,注重质量,如实反映2019年作风整顿工作情况,要做到数据准确、案例真实,不虚报不夸大。一是三个专项整治组的牵头处室(机关纪委、办公室、条约法律处)要按照《方案》的整治重点及措施,认真撰写总结报告,总结报告要包括3方面内容:开展整治工作的具体做法及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不足及成因、2020年工作思路。二是厅机关各牵头处室要按照《方案》分工,认真撰写牵头工作落实情况,重点写主要做法及取得成效(以相关事例、数据佐证),要注意不漏项,未完成事项要说明原因,明确完成时限。已经完成的事项还要准备相关佐证材料,随时准备迎接年终检查。三是厅机关其他处室要积极配合牵头处室工作,主动报送工作落实情况,并抄送厅作风整顿办。四是直属各单位和各市(地)商务(招商)主管部门要认真梳理系统联动任务进展情况,并主动向牵头处室汇报;要按照本单位(部门)年初制定的整顿方案和工作目标,全面总结本年度作风整顿工作,总结报告要包括三个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做法及取得成效、结合自身实际开展的整治工作的具体做法及好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及成因、2020年作风整顿工作思路等内容。
四、按照规定时间及时上报。三个专项组、厅机关各牵头处室和其他处室、直属各单位、各市(地)商务(招商)主管部门要在11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厅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纸质版要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邮箱:swtzfzdb@163.com,注明XX处室、XX单位作风整顿工作总结)。其中,三个专项组的牵头处室既要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也要报送本处室牵头办理工作情况总结。
厅作风整顿办将在12月份对全省作风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对厅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各单位采取在厅内网、厅机关一楼大屏幕及宣传栏进行通报的形式;对各市(地)商务(招商)主管部门采取发送正式文件并抄送当地政府(作风办)进行通报的形式。对不落实、不配合、不报送或报送材料不及时、报送材料质量低的处室(单位),厅作风办将按照《省商务厅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约谈提醒制度》专项约谈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并依法依规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联 系 人:薛玉
联系电话:0451-87708146
黑龙江省商务厅深化机关作风整顿
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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