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务厅认真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 清单(2020年版)》
日期:2021-04-30 10:41
来源:黑龙江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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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0〕1880号)精神,将涉及商务领域的11项许可准入类事项分解到职能处室,逐项研究落实。明确省级及以下商务部门事项5项,包括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质认定、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审批、从事拍卖业务许可、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审批。其中,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与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审批为同一项目的子项。通过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和信息公开等举措,不断提升市场准入政策透明度和清单使用便捷性。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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