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黑龙江省2023年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试点地区的公示
日期:2023-06-12 16:22
来源:黑龙江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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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继续支持加快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 进一步促进冷链物流发展的通知》(黑商联函〔2023〕11号)文件精神,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组织全省市(地)、县(市、区)进行了申报,并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方案进行了评审。依据《2023年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资金实施细则》(黑商联规〔2023〕2号)有关规定,拟确定哈尔滨市等14个地区为黑龙江省2023年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试点,具体名单及资金分配额度附后。
公示期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1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省商务厅反馈,匿名提议不予受理。
举报电话:0451-87708100
邮 箱:shzfbc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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