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商务部县域商业资金管理系统的通知
关于填报商务部县域商业资金
管理系统的通知
各市(地)商务主管部门,有关县(市)人民政府:
按照《关于启动县域商业资金管理系统的通知》(商流通司函〔2023〕4号)要求,为提高中央财政资金效益,加强绩效管理应用,推动县域商业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商务部启动了县域商业资金管理系统。现就有关填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域商业资金管理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采集县域商业整体概况,汇总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基本信息,定期更新项目进度,跟踪项目资金拨付情况,便于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及县级人民政府掌握工作进展,为绩效评价、日常监管等工作提供数据支持。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管理端(http://emanage.mofcom.gov.cn/loginGov.html)进行填报(操作指南见附件)。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加强监督指导和区域统筹,审核本区域县域商业项目管理报送情况,常态化跟踪项目完成情况。
二、实现功能
(一)摸底调查。前期填报的县域商业调查问卷、摸底一览表、项目清单和相关数据已迁移至县域商业资金管理系统。
(二)县域商业概况季报。在前期调研基础上,按季度更新报送相关数据,主要了解县域商业整体情况和工作进展。
(三)县域商业资金月报。按照《关于支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及《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建设任务〉的通知》(黑商联函〔2022〕18号)明确的5个支持方向,在项目建设清单的基础上,按月度更新报送相关数据,重点了解资金拨付、项目建设等情况。
(四)数据汇总。根据季报、月报数据信息逐级汇总项目建设、资金拨付、工作进度等。
(五)用户管理。市级用户可查询、重置县级用户密码,市县用户均可进行账户信息维护。
三、相关要求
(一)专人负责。各市、县指定专人负责县域商业资金管理系统,如实、准确、及时填报并审核有关信息,妥善管理账号和密码,在“账号信息”处更新联系人信息。商务部将从资金管理系统中直接抓取相关数据,作为各省年度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与后续政策、资金安排直接挂钩。如因个别县资金拨付、建设进度缓慢影响绩效评价,将扣除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尾款支持,出现严重问题及整改不到位的将收回前期拨付的资金。
(二)按时填报。原则上县级每月9日前填报上一月县域商业资金月报,每季度首月9日前填报上一季度县域商业概况季报;市级于每月或每季度首月10日前完成审核。
2022年12底前的数据填报及审核,请于1月10日前完成。
商务部平台技术支持:沈思曼、邬茜
电话:010-67801972、67801650
黑龙江省商务厅
2023年1月5日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